发布时间:2020-08-05 11:07: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来与题主朋友聊聊这个问题,合同6000元月薪,实际上班11天,而考核按日薪200元,这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

  先要说明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合同上没有问题,就是说没有约定按日付薪的规定,不存在任何漏洞,你的老板就存在违法合同之嫌。

  根据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精神,年工作日是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按照这个要求,你工作11天,老板支付你的工资最少应为(6000÷20.83)乘以11天=3168.5元,老板按每天200元结算,实际上少给你支付了(3168.50元-2200元)968.50元。

  你可依据人社部文件要求老板给你实钱,老板如果同意就算了,息事宁人。如果老板不同意,就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以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