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7 13:51: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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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年以前出生的人群,参加工作时间一般在70年代以前,那时候国家确实没有建立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说是1986年10月率先在国营企业试行。只是针对当时新入职的工人,开始缴纳退休养老基金。199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1995~1997年全面建立起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2014年10月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

  国家在《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相应的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可以说,虽然50年代的老人参加工作的时候没有建立养老保险,但是可以凭借职工档案材料视同缴费。一般来说,国有企业固定工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安置工作的复退军人、知青上山下乡时间,可以视同缴费。

  我们也知道50年代我们国家有80%到90%的人口都是农民,农民是没有退休制度,也没有职工档案的。他们可以在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自己缴纳社会保险。

  不过由于我国农民收入较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高,很多农民是无法负担的。所以,2009年国家率先试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国家补贴、个人缴费的方式,为大家建立起一种专门适合农民的养老保险。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一般在100~200元之间,发达的地区能达到500乃至1000元。

  当然,如果仅仅凭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很难满足生活需要的,如果家庭确实困难我们也可以申请低保。对于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家庭,老人也是可以纳入低保的。

  我们目前毕竟是发展中国家,而且实施的是市场经济,光眼馋别人的高养老金是没用的,还是需要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才能够享受。希望国家能够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让生活困难的老人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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