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5 15:39: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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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肯定是能拿到的。但是只能拿到辞职之前一个月的工资,有的公司是结算到你辞职之日。

    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其实在实际中还是比较普遍的,对于一般的小公司,基本上都是今天提出辞职,一般都不会等到你满一个月再走,大多数老板都会要求你在递交辞职信之后,立即办理手续走人,我想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于一个已经递交辞职信想走人的人,在余下一个月实际上公司也不可能将很重要的工作交给他去做,实际在公司也是处于出工不出力的状态,所以聪明的老板都是摆出一副非常大度的姿态,不为难员工,让员工立即走人,其实是害怕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成本,或是出于公司保密等方面的需要。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这样规定,其实也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原则上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同意,都是可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同意,不管是否提前了一个月,实际上都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很多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上也是有这么一条,都是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的辞职信,很多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或是考勤制度上,也对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对于管理比较规范的大公司,很多公司都会严格执行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规定,即员工必须提前一个申请,满了一个月以后才能结账走人。当然这一个月对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是一种考验,有了一个月的时间,对于离职员工来讲,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去找工作,或是和新东家约定的上班时间也是一个月以后,员工有更充足的时间完成交接等事宜,同时也可以将原来没有结束的工作尽快收尾,能够做到善始善终,便于新接手的同事更好接手你的工作,这对公司和离职员工都是好事情;但也有不利因素,既然员工都决定了要离开公司,公司不可能再交给新的工作和任务,实际离职员工除了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以外,在公司基本上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即使本人想多为公司做点事情,但由于即将要离开,也不敢放开手脚去工作,去做事,公司也有一定的戒备心理。
 
    所以现在很多公司,只要提出的离职的员工,不是属于重要岗位的,一般办理移交以后就可以离开,有的甚至要求尽快离开,除了本人对公司不是那么重要,工作的可替代性比较强以外,主要还是处于防备考虑。比如你这种情况,老板看到你提交的辞职信,要求你第二天就不用来上班了,这至少转达了两点信息。一是说明你在公司的工作老板是不满意的,有你在和没你在其实对公司工作都没有影响;二是老板不愿意多支付你一个月的成本,也许是公司早就希望你尽快离开了,但公司又不愿意主动要求你离开。
 
    对于是否还能拿到工资与否,我想既然公司已经同意了你离职,需要老板同意你才能离职的公司,一般规模都不大,估计老板也不会在乎这点工资,离职之日之前的工作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之前的工资都可以正常结算。但是你离职之后一个月的工资,由于是结算到你离职之日,你提出辞职信到之后一个月的工资,由于你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所以这一个月的工资是无法结算的,任何公司都不会继续支付工资。但也有个别的公司也会计算到你辞职信离开的日期,你在离开时人力资源部门的同事会告诉你,你可以提前办理手续离开,不用每天来上班,工资结算的下个月,这也是一种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你按照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信,这说明你是按照程序在办理离职事宜,这是比较正确的处理方式,至于公司收到辞职信以后,是要你一个月之后才能离开或是第二天就可以离开,这是公司的处理方式也是正确的,至于辞职前的工资结算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工资一般情况都是结算到离开公司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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