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0 21:49: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在再审法院判决维持二审法院的结果后,这个“因小失大”的老人与纸箱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不管这个认为自己是捡纸箱的大妈认不认,赔偿32万已经成了定局。

    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大妈或者奶奶辈,表面看来起来是节约习惯了,会四处捡些纸板或者水瓶带走,这样的行为即环保又有益,还能卖几个零花钱,倒也是好事。
 
    但一些老人养成习惯后,会将捡的行为蔓延到大街上,商店门前,自己认为是废纸箱就拿走,都不经主人同意,或者趁主人不注意拿着就走,这类自为的废纸回收,里面可能隐藏着有价值的东西,而且与盗窃已经很强相关。所以这个案件给那些喜欢贪小便宜的人提了一个醒,忽以恶小而为之!
 
    史大妈捡纸箱的行为是捡还是偷?
 
    从新闻中我们可以知道,这位史大妈发现一个纸箱后直接拿走,从纸箱的样子来看明显又不是遗弃物,而且受害人马某立即进行追阻,更是印证了纸箱中的东西的重要性。
 
    但案发至今这个大好还在认为自己中介捡纸箱,马某追她出了交通事故与她无关,就自在主观上史大妈没有犯罪的故意,或许在她的认知中这就属于遗弃物,但从生活经验来判断,她也有间接故意的嫌疑,而且她捡了后立即快速走开,说明她对纸箱的归属和价值是有怀疑的。
 
    那么这个她认为捡纸箱的行为,其实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中的盗窃,只不过价值太小,不予以立案追究,适当的情况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也不是不可。
 
    马某的死亡与追史大妈有关,但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吗?
 
    就像史大妈所认为的那样,马某的死亡确实是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但是在发交通事故之前是因为想通过自力救济,拿回纸箱才来追上,过于慌忙所以导致了事故。
 
    从生活上来看,这个案件中马某的死亡与追史大妈有强关联性。但在法律上却不是马某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
 
    但是,史大妈的行为与马某的死亡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个诱因,也可以说是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判决其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妥。
 
    即使史大妈是出于节俭的美德,也要承担责任
 
    这个案件的结果出来后,之所以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是因为许多人并没有从同一个角度来看待问题。
 
    其中许多不支持的人就认为,史大妈勤俭节约,是美德,捡纸箱还是爱护环境,让废物产生价值的举动,值得提倡。
 
    如果真的是废品,我也支持这样的看法。但是当一个纸箱处于有主有无主的纠结状态的时候,由此产生了严重后果,我们还要单纯的认为它是美德吗?
 
    不管做任何事情,哪怕带有公益的性质,都必须不能伤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就是为了一种利益而牺牲了另一种利益,那么这样的行为还值得提倡吗?所以判决史大妈承担责任是合理的。
 
    结语
 
    史大妈的行为,在其自己和子女看来并无大碍,但我们换个角度想想受害人马某的亲属就能理解。
 
    自己的亲人不在人间,而诱因之一的史大妈却连个道歉都没有,这是应该有的事实状态吗?
 
    人不能以节约为名,或者自认为无主为名,去拿哪怕只值一毛钱的东西,钱再少也是别人的,这才是事情最重要的本质。什么错误认知,什么自以为是,并不能免除应该承担的责任,你认为呢?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