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31 15:16: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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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段时间大连和深圳连续出现了两起恶意给宠物狗投毒的事件,先是8月18日以来,在大连开发区一居民大院内,截至目前至少有8条宠物狗暴毙而亡,而这些狗死亡时,口中均吐出了火腿肠。

  无独有偶,8月25日在深圳一个小区内也有10条狗被投毒死亡,从居民反映的情况来看,他们在小区发现了大量细小的香肠,而且这些细小的香肠应该有毒,宠物狗应该吃了这些小香肠,然后暴毙的。

  虽然目前有很多人对养宠物狗比较反感,特别是在前段时间,广东顺德发生一起宠物狗奔跑绳子绊倒老人致死的事件之后,很多人都担心类似的事情会再次发生,所以有些不排除有些人心生歹念而投放毒香肠来毒害小区内的宠物狗。

  但不管大家是出于什么目的,毒害别人宠物狗本身就是违法犯罪的,因为宠物狗是别人的私有资产,将别人的宠物狗故意毒死,那就构成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必须给予刑事立案侦查。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而目前深圳这一起恶意投毒事件,造成10条狗死亡,这些死去的宠物当中,有些狗狗价格有可能达到几千块钱,这意味着这些宠物总价值基本上会超过5000块钱,属于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已经达到了起诉标准。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意味着这个投毒事件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这需要提醒一下那些不喜欢宠物的朋友,虽然大家对宠物不喜欢,但是养宠物是别人的权利,宠物有时候会存在一定的危险,构成一定的安全威胁,但是解决这种威胁应该交给专门的部门去处理,而不是自己滥用私刑,否则就构成犯罪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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