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9 11:44: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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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在理解,退休人员去世后,到底是如何领取丧葬费和其他费用的,其实是存在着一定的误解。德先生仔细研究社保文件,给大家讲一讲,上海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可以领到那些费用。

  1.先理清一个概念。退休人员和离休人员是完全不同的,退休是指一般企事业和公务员达到年龄之后叫退休,离休是指有一定级别的退休干部。本文中不讨论离休干部,他们走的是退休待遇,包括区域事后也有单独的政策。

  2.再理清一个概念。抚恤金不是去世后家属人人可以拿的,如果需要领取抚恤金,则必须有需要死者抚养的直系亲属。如果不具备此条件,则不可以领取任何抚恤金,家属只能领取涉及到丧葬方面的一些费用。

  3.那么上海退休人员在去世之后领取的丧葬费方面的费用都有哪些呢?按照文件关于对本市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增发一次性救济费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0)2号等说明: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2010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在执行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如果有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那么才可以领取下列费用:

  (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

  (4)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13年4月起,仍按每人每月570元执行;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

  其实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较小的杂七杂八补贴,例如选择海葬,还有一些补助之类。

  4.如果去世人有需要供养的直属亲属,那就可以领取抚恤金。基本上全国相同,那是:

  (1)如果是企业退休,病故的抚恤金一般为20月的退休工资。

  (2)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编适用于人社部发〔2008〕42号,抚恤金为20个月基本工资;

  (3)如果是公务员退休,适用于民发〔2011〕192号,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加本人身前40月基本离退休费。

  当然,如果是军烈属及因公致残人员在退休后身故的,还有其他的相关待遇。

  总体原则:如果家属没有特别要求的话,基本上在职工去世后,丧葬费是由国家出的。如果有需要供养的亲属时,国家也是承担了一定的养育责任。最少是将职工的身后事包圆了,在这一点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至于因为在职时的身份不同,而导致身故后的待遇也不同,这其实同养老金双轨制一样是一个历史问题,看未来如何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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