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7 10:40: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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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银行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批准,长春市商业银行与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后又吸收合并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个地区的城信社)合并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努力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科学化的运营模式和经营机制,实现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成立两年多来,坚持依法合规和稳健经营,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明显改善,效益显著提升。

  设立吉林分行后,2008年11月、12月和2009年4月,吉林银行通过吸收合并白山、通化、四平、松原等四个地区的城信社成立了白山、通化、四平、松原分行,新设立了延边分行、白城分行。在实现省内跨区域发展后,在银监会和吉林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的支持下,2009年12月30日,大连分行成立,标志着吉林银行实现跨区域发展和成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11年5月30日,吉林银行沈阳分行开业。

吉林银行人民币存款利率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储蓄存款 对公存款  
活期存款   0.350 0.350  
定期  整存整取  
 三个月 1.430 1.320  
 半年 1.690 1.560  
 一年 1.950 1.800  
 二年 2.520 2.520  
 三年 3.300 3.300  
 五年 3.600 3.600  
 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1.430 -  
 三年 1.690 -  
 五年 1.950 -  
 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执行  
 协定存款 - 1.150  
 通知存款  
 一天 0.800 0.800  
 七天 1.350 1.350  
注:本表中利率为吉林银行人民币存款同期同档次指导利率,自2015年起执行。 具体执行利率请详询本行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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