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21 14:05: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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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得罪他,很可能饭碗不保,另一边是个敬业又没犯错的文员,开掉她,一来过不了自己良心这一关,第二,若被文员告到劳动局,很可能让公司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到那时候,老板很可能迁怒于你,让你去做替死鬼,看来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人都会明白这样做是犯法的,但为了不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都会听从老板的意思开掉这个文员,因为他们明白,如果拒绝老板,那自己肯定没有好日子过,甚至可能饭碗不保,而如果按老板的意思去开掉这个文员,很多人会认为自己只是负责执行而已,自己并没有过错,其实,那样做就太危险了,这叫知法犯法,万一被追究起来自己很可能会成为替罪羔羊,因为一方面,现在的员工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了,别人无故被开除,而且还不给赔偿金,这种做法明显有违劳动法,而且,被老板无故开除,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吞得下这口气,所以,被开除的员工很可能就会走劳动仲裁,如果那样,是足以够公司喝一壶的,而老板在这个时候很可能不会背这个锅,而是让你来做这个替罪羔羊也是难免的。

  遇到这种情况,职场老油条都会跟老板丑话说在前头,告诉他这么做很可能被员工告到劳动局,最后还要支付员工2N个月的工资,并且,公司声誉也会因此受损,倒不如建议老板,开除员工可以,但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给员工N+1或2N个月的赔偿(恶意性裁员赔2N),这样做才是没有法律风险的。

  虽然你给老板的建议他不一定会听进去,但无论如何,作为HR或部门负责人是必须事前提醒老板的,假如老板执意要开除这名文员还不给赔偿,那万一出了问题,老板也不好责怪你了,因为你已经事前做好了自己该做好的。

  另外,遇到这样的老板,说明他也不是什么好鸟,他的做法是会让人心寒的,在这样的公司工作是难有什么员工归属感的,员工是不可能为这样的老板去卖命的,公司也是很难有好的发展的。对于个人而言,也是很难有什么发展的,如果你所在公司也是这样的老板,我觉得还是尽快离开为好!否则,迟走一天就会多害一个人!那样岂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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