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0 09:03: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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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经发布的方案中,只有四个省份有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区分,其他省份的方案都是一视同仁的。

  这四个省份是上海市、山西省、山东省和甘肃省!

  上海市的方案:

  一、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5元,再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3%。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9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5%。

  两者调整方式的区别主要就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比例更高,但是少了一项与年限挂钩的调整。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因为平均养老金水平更低一些,所以如果调整比例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样,那么调整金额正常是会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更低的。

  所以降低一定调整比例,改为和缴费年限挂钩,也可以看做是对企业人员的一种倾斜!

  山西省的方案:

  一、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3元,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可以看出,山西省的政策对于企业人员是有进行倾斜的,缴费年限挂钩的养老金上,企业人员一年就多了0.8元。

  山东省的方案:

  一、企业退休人员,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

  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

  16-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

  26年-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

  36年-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

  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因为两者的调整方式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不能判断是否有对企业人员进行倾斜。

  但是将养老金调整与职务层级挂钩,这种做法在小雷看来就已经有些不太适宜了,如果出现临退休前提拔职务的情况,那么对于养老金调整是会有直接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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