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3 16:27: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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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整个楼市基本稳定,不再快速上涨或下跌的情景下,开发商出现工地停工的情况将会逐步增多。当宏观调控要求开发商规范经营,不得拆东墙补西墙,不得去非法融资的时候,那么开发商工地停工的情况可能也会增加。但作为购房人,碰到此种情况其实是无奈的,除了积极反映情况和等待之外,剩下的只能看最终的法院结果,或者政府当地政府的协调结果。
 
    1.这就是在我们的房屋预售制体制下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如果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采用现房销售模式,其实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对于购房人来说,即使知道出现了烂尾楼,但是如果银行没有明确通知供楼暂停,那么每月还得还房贷款。而且作为购房人,想了解开发商的楼盘开发的所有情况也是得不到的。一方面自己也看不懂,第二方面不一定能拿到真实的数据和情况说明。
 
    2.再重点强调一下,只要不是银行的正式通知,那么银行房贷是不能停的。说因为在买楼之时,向银行申请了房屋按揭的贷款,这笔款项已经付给了开发商。那么不论楼盘开发进度如何以及会不会成为烂尾楼,但是买房人向银行欠了一笔银行贷款,不受此影响必还是必须要按期归还。这是购房人向银行的负债,同烂尾楼无关。如果没有按期还款,那么自己的征信都会被黑了,对自己的未来影响很大。
 
    3.从我们现行的管理措施中,开发商收到了购房人的款项,应该是收到相关部门的监管的,使用时需要审批的,所以一般挪用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很多开发商都通过各种手段虚构一些项目,将款项暂时挪在其他用途上。或者房地产商因为整体经营不善最最终出现无法继续运营的情况。在这其中,相关建设部门,其实还是可以查到真相的。
 
    4.不过从历史经验看,大部分烂尾楼最终都能得到解决,原因是当地政府会卡住这块地皮,而土地会越来越值钱,所以最终会有重组方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将整体项目接过来重新建设。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说,可能或多或少的都会遭受损失。有可能会被要求补一定的差价,有可能会要求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能入住。此时购房人就要衡量一下利弊得失了。
 
    5.记住当楼盘成为烂尾楼时,购房人去反映情况时,千万不要去提出退房的诉求。因为即使对方同意退房垫付购房人的也仅仅只有欠条。而此时这张欠条被履约的可能性非常之小。同时在法律地位排序中是排在后面的,是排在购房利、银行权利和前期的债权利之后。那么想一想,如果房地产商最终真的破产了。有可能购房人啥也拿不到。所以不要去退房,只要求继续建设解决问题。
 
    总结下:碰到烂尾楼,每个购房人都很闹心。但是解决原则就在于:一不提退房,二不能断供,三要找管理部门查看房地产商购房资金账户现状,四诉求尽快重组,加快建设。
 
    当然取消预售制度是最终杜绝这种问题的根本之策,现在我国已经由海南省和重庆市试点现房销售,期房预售制度已经停止,未来可能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省市会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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