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7 20:49: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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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遗产如何分配?为了不起冲突有一个子女提出退出继承,这种情况怎么办?

    “不起冲突”,意味着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已经产生了争议。如果说怎么办,只有两个途径:

    要么相互协商,达成一致,和平解决。
 
    要么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以上,其实就是办理继承手续的两条途径,也是目前仅供选择的两个不同的出发点。
 
    办理继承的两个出发点
 
    现实中关于遗产继承产生争议、纠纷的情况,太多了。
 
    根据题主描述,肯定还有其他继承人。那么,其他继承人之间是否达成一致了?退出者,是否心甘情愿退出、书面放弃?这些结果,都会导致后续沿着不同途径来办理继承手续。
 
    这里先举个例子:
 
    三个子女,父母均已过世,关于老人留下来的房产继承问题,产生异议。实在争执不过,老三提出:我退出了,爸妈那份我不要了,你们俩商量怎么分吧。
 
    老大和老二谁也不逞多让,还是争来争去,最终把老三也折腾烦了,我不放弃了,咱们哥仨打官司。
 
    哥俩一听:你不是放弃了么?遗产已经没你事儿了。老三说道:我说了不算,都闹成这样了,我凭什么不要?
 
    ……
 
    这种场景,现实中不少见。通过这个例子,要说明几个问题:
 
    第一,无论争执到什么程度,即便通过法院来解决,第一步永远都是协商。自己能协商成的,自己协商;自己协商不成的,法院也会先建议调解。都不接受,再各自举证、依法办事。
 
    所以,这是开篇给出的第一个结论:无论如何,相互协商这一步都绕不过去。
 
    第二,放弃,必须是书面的。题主提到的“退出”,其实就是放弃继承权。而《民法典》中关于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是: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也就是说:“一个子女提出退出继承”,如果只是口头的,没有意义。除非书面写明放弃。
 
    办理继承的途径
 
    协商是办理继承的起点。
 
    协商的结果,决定了办理继承的两条途径。按照目前普适的办理手段,主要有两种: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如果协商一致了,走公证继承。继承人一起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随后拿着这份公证书,到老人财产管理机构(例如,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办理遗产的过户手续。
 
    如果协商不一致,走诉讼继承。到法院打官司,拿到《法院判决书》,随后凭此判决书,去办理遗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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