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7 20:51: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如果仅就财产和土地的处理问题,可以给出比较明确的答案:

    个人合法财产,如果有继承人(包括法定或者遗嘱指定),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继承人,归村集体所有。
 
    土地,收归集体。如果是处于承包阶段的土地,在有继承人的情况下,可继续承包直至期满,由集体收回。
 
    但是,这里涉及到的问题很多。以上两个结论,大多存在于理论状态下,现实中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以下围绕着财产、土地两个方面,分别展开说明一下:
 
    关于财产的处理
 
    “五保户”,多数是因为没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收入的一类重点帮扶的群体。这类群体,不能说没有个人财产,但是一般来讲很少。其吃穿住医葬等事宜,都是由村集体来负责的。现实中发生过类似的争议:
 
    一位五保老人去世了。生前住的房子,是村集体出资为其建设的宅基地房。去世之前无人伺候,去世了,远房亲戚要来继承房子——这是老人生前的,得继承。
 
    结果可想而知:不可能让这套房子由其远房亲戚继承的——这套房子,本身也不属于这位五保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所以,这里非常强调“个人合法财产”——集体资助的、帮扶的,这些不能算作个人合法财产。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果五保户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将做如何处理?
 
    按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要么按照遗嘱执行(提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要么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
 
    通常来讲,五保户不会留下什么遗嘱。
 
    既然是“五保”,即便有亲戚,恐怕也太不会尽到扶养义务。
 
    所以,在现实中发生的实际是:一般都由村集体主导遗产的分配问题。属于村集体的(例如村集体建的住房),由村集体收回;属于其个人的,看村集体和继承人各自主张的权利而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归村集体所有。
 
    这里多说两句,谈一下个人的观点:
 
    五保户,本来就是由村集体义务扶养的。那么,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尽到扶养义务的,完全有权利主张分其遗产——所以,个人更倾向于其遗产充公。
 
    关于土地的处理
 
    土地均不可继承。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算做个人合法财产。
 
    我们把土地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宅基地。村集体分给同集体成员盖房之用。对于五保户而言,假设房子是其自己的、且去世之后由继承人继承了。那么,就要按照有关宅基地管理的相关办法,决定宅基地的后续处理问题——继承人是同集体成员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继承人是非集体成员的,宅基地可以临时使用,直到房子倒塌。
 
    一种是承包地(例如,耕地、林地等)。理论上,五保户是有可能承包土地的,例如,失去劳动能力之前承包的耕地。那么,在其去世之后,一要看承包期是否已满;二要看有没有继承人。如果承包期已满、或者没有继承人,将有集体收回;如果承包期未满、且有继承人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直至期满。后续土地是否再行承包,由村集体决定。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