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4 22:06: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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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当然能解除长期请病假、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劳动合同,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开除”。但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应该依法依规进行。

    一、法律相关规定。
 
    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应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需要把握的两个重点。
 
    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解除长期患病、不能继续工作的员工;但是,具体工作操作时,应该把握好两个方面的重点。
 
    一是要界定好员工的医疗期。
 
    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
 
    二是界定好能否继续工作的问题。
 
    员工医疗期满后,如果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公司应该另行给安排工作。如果员工仍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再决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之,公司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应该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前提下,应该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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