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9 22:07: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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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母既想继承又不想承担债务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债务问题】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夫、妻是两个独立的个体,财产不发生混同,但是对于债务我们需要考虑两个问题:1.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是否继承财产。
 
    1.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借债务,如果能够证明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现在父亲过世,继母应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是否继承财产
 
    如果属于父亲的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继母确实没有义务偿还,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所以继母既想继承一半房屋又不想偿还债务的做法不合理。
 
    【抚恤金问题】
 
    这个事件当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死亡抚恤金不同于“房屋”,它不属于父亲的遗产,本质上死亡抚恤金是对去世一方近亲属精神与物质双重补偿。
 
    所以继母是可以在获得死亡抚恤金的情况下,不承担父亲的债务的。
 
    虽然不属于遗产,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死亡抚恤金一般按照遗产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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