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0 17:19: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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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房产上来讲,属于您老公个人;至于婚内偿还的房贷,不能绝对的定义是否有您一份。这里需要区分情况而定。
 
    既然提到“婆婆、老公”,理解为是在已婚状态下、婆婆出首付购买的房子。我们把房子、贷款分开来说:
 
    房子,属于男方
 
    您提到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登记为自己子女名字”。按照婚姻法解释,房产属于您老公个人——
 
    这种情况下,视同婆婆对您老公的单方赠与,房产本身与您无关,属于您老公的个人财产。在房产证的“共有情况”一栏,登记的应该是“单独所有”。
 
    稍微适当延伸一下——如果房子登记的是您夫妻二人名字。这种情况下,视同婆婆对您二人的赠与,您有房产的产权份额。具体多少,以房产登记的“共有情况”为准——
 
    如果是“共同共有”,房子中各自一半份额。
 
    如果是“按份共有”,即按照登记的各自份额比例确定。
 
    婚内偿还的贷款部分,是否有您一份?
 
    注意,您提到的“老公还房贷”,不能绝对定义还贷部分属于男方,而是要根据还贷的钱到底属于其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定。
 
    假如房贷是用老公争取的工资、奖金等偿还贷款,婚内偿还贷款部分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个人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内还贷部分的一半儿、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儿媳妇。
 
    假如房贷是用老公个人财产偿还,例如个人婚前的积蓄、甚至男方父母给的钱,那么贷款部分视作是男方个人财产,与儿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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