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1 16:42: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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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及时缴纳保费时,会有6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后仍未缴纳保费,保险合同将会中止,两年内可以复效,未复效将自动停效返还现金价值投保人。
 
    (一)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投保险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20,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二)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申请恢复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因欠交保险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累积利息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因保单贷款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偿还保单贷款、累积利息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向投保人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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