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1 17:55: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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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曾经十多年跑基层的采访经验掌握的情况——我们国家的政府以前是朝庭、州(府)、县(郡)三级制,现在实行的是中央、省(市)、县(区)、镇(乡)四级制,而社区并不在我们政府的基层行政架构之内,仅仅是居民自治组织而已。既然不是政府架构内的组织,那当然就就不存在“编制”一说,社区干部就属于街道或镇一级政府出钱临时聘用的人员。他们到社区工作之前,大多数人都是在其它社会单位工作过的,也就是说自己有“五险一金”的。到社区工作后,一般也会由街镇续买各种保险。这些人达到退休年龄后,或者提前另谋职业后,就自然与街镇解除了劳动关系,退休后都是在国家统一的社保金拿退休生活费。
 
    这其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街道或镇里面为了强化某个社区的管理,或者想要重点打造某一个示范社区,往往会下派一个街道或镇里有编制的正式干部到社区工作,兼任社区书记或主任,这些人即使是到社区兼职的,当然就不在本讨论之列。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个别特别有想法,工作能力特别强,把落后社区打造成为全国先进社区,为当地政府争取了很多全国性荣誉的先进典型人物,区县政府一般会以奖励的形式,破例解决事业编制,将其退休金纳入当地财政,这类人退休后就享受事业单位一样的退休金标准。比如:我所在的区就有两个这样的人物,其中一个经过努力,把一个问题社区打造成全国示范社区,本人当选为全国党代表;另外一个也把老旧小区带成了全重庆明星社区,本人当选为市人大代表和党代表。这两个人都获得了政府的特别奖励,原来的下岗职工也解决了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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