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0 20:20: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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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他实际上如果说你没有任何工作单位的参加工作的年限,那么肯定是没有使用交费年限的,因为很多人在建立自己社保账户的开始,就是按照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加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实际上,你就只能够按照自身的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的累积缴费年限了。

    而且灵活就业的社保缴费时间,大概是在2006年以后才出现的。那个时候已经不存在任何的视同缴费年限了,也就是说你自己正常交纳一年的费用,那么就可以正常计算一年的累计缴费年限而且灵活就业人员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属于自主自愿参保的形式,你可以继续交费,也可以中断交费,也可以停止缴费,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始终我们要保持最低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很明显2006年以后参保肯定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因为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大多数人员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并且有着相关的招工表,包括你的每一年的工资变动表,那么才可以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而且专门还要针对于企业在职职工作出的一个认定,大多数都是来源于当时的国营企业单位,所以说才拥有实际缴费年限,作为1992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基本上都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更何况是灵活就业人员,大部分也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除非你在1992年之前有工作年限,那么才会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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