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30 20:53: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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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企业单位实际上它是不应该给你补偿,但是应该给你正常的依法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完成相应的社保补交待遇,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并且企业单位所承担的缴费比例和滞纳金的费用都应该一并去承担它。
 
    毕竟你在企业单位工作了30多年,导致你的累计缴费年限,比如说和这个30多年不一致,比方说你的年限是35年,但是你真正的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只有30年,那么很明显你就少了5年的累积缴费年限,如果说你直接去办理退休,那么会严重影响到自己养老金的待遇,至少会少几百块钱,所以说依法来进行补缴,这5年的待遇是很重要的也是很关键的,你首先应该向公司提出这样的一个要要求。毕竟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企业单位是有责任有义务,他也是不可能推卸自己的责任的。
 
    所以说由他来完成相应的补缴,可能你个人也需要支出一部分的费用,因为我们个人也需要承担其中的8%,大概这5年下来你至少也应该承担几千块钱到一两万块钱左右,那么这个问题我们自己是必须要掏出来的,毕竟我们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可能没有从你的工资当中扣除,那么你就要以现金的方式交给自己的工作单位,然后由工作单位完成相应的补交就可以了,这样的话你的累积缴费年限就可以增长5年,同时对于你初始养老金的待遇也会增加个几百块钱,大概是不超过5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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