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3 15:45: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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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离婚,女方按时支付抚养费,不定时给孩子买衣物,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怎么办?

    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解决:一、夫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二、夫妻诉讼离婚,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当中约定了探望权。

    【男女协议离婚】
 
    这种情况就需要女方先就孩子的探望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男方仍不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男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当中确定的义务。
 
    【男女诉讼离婚】
 
    这种情况就无需女方再次提起诉讼,可以拿着生效法律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男方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
 
    【对男方的处罚】
 
    若果男方没有合法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约定的内容,那么法院将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注意事项】
 
    不论是孩子的抚养权还是探望权,目的都是为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如果孩子的年龄超过10岁,那么是有权利拒绝探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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