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3 21:18: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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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明知对方有钱,却就是找不到的情况,“老赖”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让执行程序无法进行。
 
    原因就在于法院调查可执行财产的手段一般有三种:1.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调查;2.被执行人(“老赖”)进行财产申报;3.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第1种方法只能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面对“老赖”转移、隐匿财产无法调查;第2种方法需要被执行人配合;第3种方法大部分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有用的财产线索。
 
    【解决办法】
 
    常见的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有这么2种:
 
    1.“老赖”和妻子离婚将财产都分给妻子,自己净身出户
 
    (1)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能否将妻子列为共同被告;
 
    (2)夫妻的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2.“老赖”将财产转移到亲人名下
 
    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开具调令,到房管所、车管所调取房产、车辆交易记录,如果存在无偿转让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申请人可以要求撤销。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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