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4 16:15: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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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未尽孝,照顾老人的姨侄能分得遗产吗?

    不得不说,个人认为这是目前我国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这样给出结论:
 
    照顾老人的姨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但是“适当”是多少,没有标准。
 
    未尽孝的子女能否继承遗产,要看老人还有没有其他继承人(包括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
 
    为什么个人认为还需要优化?
 
    导向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民法典》关于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能体现出三个明显的导向:
 
    一个分配导向是鼓励赡养。比较典型的是,例如赡养者多分、不赡养者少分或者不分;法定继承人之外的扶养多的,可以适当分得等等。
 
    一个分配导向是,尽可能不让家产“充公”,哪怕给“远”一点的亲戚。典型变化是,《民法典》规定了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
 
    一个分配导向是保护“弱者”,例如双无人员的必要份额、胎儿的份额预留等(与《继承法》无差别)。
 
    导向都是好的,更准确地说:是理想。但是距离现实,差距恐怕还是不小。
 
    就拿题主描述的情况来讲:姨侄照顾老人,养子未尽孝。
 
    那么,姨侄能分多少?没有谁能说具体。唯一说明白的,就是“适当”。而如果养子是老人唯一继承人的话,对“适当”之外的财产,必然继承——因为不能让财产“充公”。
 
    所以,结果很清楚:没有尽孝的养子,分走了。应该么?——这就是导向和实际之间的差距。
 
    除非:老人除了养子之外,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那么,就要看这些继承人之间就赡养问题相互举证、打官司了。但是,已经与姨侄没有关系。
 
    判定上的模糊
 
    第二个问题是:养子未尽孝,什么叫“未尽孝”?姨侄照顾老人,什么叫“照顾”?
 
    这是判定上的第二个难点,没有明确标准和依据,属于模糊判定。
 
    唯一能支持的,就要看证据——这也是个人建议题主重点做的事情。目的不是为了争财产,而是为了证明养子没有赡养老人。
 
    自己做了好事,分得财产、多分财产,本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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