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20:55: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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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

    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必须为个人合法财产。
 
    公租房的产权属于出租人而非承租人,因此,不能作为遗产。
 
    承租人与公租房的出租一方之间形成的是租赁关系。我们把题主的问题适当转化一下: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其子女能不能继续居住?
 
    一般情况下,有两种结果,供题主参考:
 
    1.去世人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
 
    关于公租房,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到期,与其生前共同居住(注意,这一点很重要)两年以上的人,可以在租赁期限内继续居住,直到期满。
 
    至于期满之后还能不能再续租,要看出租方的意见、以及继承人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2.公租房退还。
 
    严格意义上来讲,公租房是有特定承租对象的:
 
    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所以,如果去世人的继承人不满足如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那么,出租单位完全有权利将公租房收回,终止公租房租赁合同。剩余租金,出租单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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