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20:57: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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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因病去世,从法律看不立遗嘱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去世之后,法定继承情况下,财产将大概率不会完全归属于在世一方。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以下分两部分说明一下:
 
    法定继承情况下的财产分配
 
    法定继承情况下,涉及到两个最基本的问题:
 
    一是遗产份额。
 
    二是继承人范围。
 
    假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一半。当一方去世之后,一半属于在世一方的自有份额,另一半属于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一顺序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题主的情况,不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所以,一旦夫妻一方去世,而至少又有子女的情况下,就意味着财产必定由多人来分割,而不全部是在世一方的。
 
    应该如何分配?
 
    举例说明。
 
    假设财产是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有两个子女,男方去世,男方的父母均已过世。
 
    男方1/2份额为遗产,由三个人法定继承,各自继承1/3,即整个房产的1/6。另外1/2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最终:女方合计4/6,两个子女各自1/6。
 
    注意三个问题:
 
    可以放弃。一家人可以相互协商,如果有愿意主动放弃的,要书面放弃。放弃的份额由谁继承,依然协商一致而定。
 
    必要份额。如果继承人中有双无人员(无劳动能力和劳动收入),要保留其必要份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至于多少,自行而定。
 
    多分、少分或不分。对去世人生前尽到义务多的,适当多分;没有尽到义务的,不分或者少分;触发丧失继承权行为(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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