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9 16:20: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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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商业银行而言,吸收公众存款与代理销售理财产品这两项业务之间存在着“跷跷板”效应。如果不看期限,仅看利率(收益率)的话,二者之间可能存在“倒挂”(定期存款利率高于理财收益率)的现象。
 
    那么,现实情况是否真的是这样呢?我从一位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同期限、同起点金额的理财收益率(预期)一定高于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利率
 
    目前,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实现市场化,或者说正进入到全面市场化前夕。存款基准利率只是起到“压舱石”作用,而非硬性约束,所以理论上是可能出现存款利率高于理财收益率的情况的。
 
    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市面上年利率达到或者超过5.5%的定期存款已经很少,至少三年期以内的不会给到这么高的利率。
 
    但凡事没有绝对,比如某城商行的“微祥云”系列的五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就接近或者达到5.5%的水平,还有一些村镇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甚至接近6%。但这些都是极少数,这类银行机构往往都没有代销理财产品的资格,就更不会存在理财和存款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
 
    一般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大都以半年至两年期限为主,其年收益率也很少达到5.5%的水平。虽然比部分银行的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低,但都高于同等期限的定期存款产品。
 
    至少在同一家银行内部,不可能出现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高于理财产品收益率的情况。
 
    与定期存款产品不同,理财产品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018年,有名的资管新规已经出台,其过渡期到2021年底就期满。目前仅有一小部分银行还有存量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绝大多数理财产品都是浮动收益,甚至连“预期年化收益率”这样的字眼都无法再使用。
 
    再加上银行理财子公司已经落地,今后的商业银行只承担产品销售、账务结算等中间业务功能,对销售的理财产品不再承担本金和收益的兑付风险。简单而言就是,银行不再对理财产品进行刚性兑付。
 
    即便有银行在给客户宣传理财产品时提到收益率,那也仅仅代表历史上同类产品的“最高”或者“最理想”状况,不代表未来产品一定能达到的水平。所以,理财收益率与定期存款利率之间没有直接的可比性。
 
    现实中,银行理财产品与定期存款之间会不会存在利益冲突呢?
 
    从表面看,二者之间存在“切蛋糕”效应,双方之间此消彼长,但现实情况一般不会是这样的互相竞争关系。
 
    商业银行往往会率先对自己做出主动负债安排,即在确保存款规模足以支撑自身运营需求的情况下,才会考虑中间业务(前面已经提到,银行代销理财已经完全属于中间业务,不承担风险,只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和佣金)。
 
    也就是说,银行在揽储规模已经到达一定程度的情况下,才会发力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既不富余,又不存在大量资金缺口。
 
    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看到银行在岁末年初搞“开门红”活动,其内容主要是揽储,而鲜见推销理财产品,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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