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0 16:13: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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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如果同时登记您名字的情况下,个人认为是合理的。
 
    这里存在一个“对等”的问题,简单说明一下:
 
    如果男方父母出钱、仅登记为男方个人名字,无论男女双方结婚与否,这个房子,都作为男方个人财产。
 
    如果男方父母出钱,登记为男女双方名字,则视为男方父母对二人的赠与,双方均有份额。
 
    财产归个人、债务归双方,或者财产归双方、债务归个人的做法,其实都不可取,因为不对等。
 
    现实中存在这样的判定:即便房子属于个人,但是另一方还债了,虽然没有借条,但是已偿还债务部分,依然双方分割(例如双方离婚了,女方偿还的债务,男方要把钱还给女方)。
 
    现实中也存在这样的判定:即便房子属于双方、一方还债,涉及到分割问题的时候,未还债一方也要对对方做出相应补偿。
 
    但是,以上情况,属于判定。更理想的方式,是白纸黑字写下来——
 
    要是自己真有份额(登记双方名字),写好借条,本来自己属于得利一方,承担相应债务是公平的。
 
    要是自己没有份额(登记男方个人名字),可以写借条,但最好再就房产份额做一个书面约定——用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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