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0 13:56: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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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不走。
 
    直观理解,网友提到的“媳妇”,应该是指儿媳妇。只要房产证上没有儿媳妇的名字,这套房子就属于网友儿子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单方赠与,为子女个人财产。
 
    从法律依据上,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虽然《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婚姻法》废止,但是并不妨碍之前关于婚姻法解释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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