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2 16:53: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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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典法女婿不赡养岳父岳母不违法,如果女方是独生子女会有不同吗?

    没有不同。

    能有什么不同呢?又担心有什么不同呢?
 
    如果按照题主的思路,似乎应该是这种结果:
 
    对于男性朋友们,活得真累。必须养自己的父母、必须养岳父母。对于女性来讲就轻松多了,自己爹妈、公婆都由丈夫来养。
 
    试想,可能么?现实么?女儿孝顺爹妈、儿媳伺候公婆的,绝不是少数。儿子不养、女婿不管的,也绝不是个例。
 
    所以,女方是独生女,跟女婿对岳父母有无赡养义务,没有关系,更不会有什么影响。
 
    借着题主问题,重点探讨两个话题:
 
    为什么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我们从两个角度来谈谈义务这个话题。
 
    1.法律角度
 
    谈到如题主问题的人,估计对法律仅仅是看了一半。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儿媳、女婿要协助自己的配偶尽到赡养义务。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
 
    前半段确实可以这样理解——协助,意味着儿媳、女婿没有对公婆、岳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但还有后半段:夫妻之间是存在相互扶养(支持)义务的。所以,连起来看应该这样理解:
 
    子女必须对父母进行赡养;子女的配偶,必须支持子女对其父母进行赡养。
 
    套到题主问题上,结论就是:女儿,不管是独生的还是非独生,都必须要赡养父母。女婿,可以不直接赡养岳父母,但是必须要帮着女儿赡养。
 
    那么,女婿到底对岳父母是赡养了还是没赡养?结论就是——只要女婿对女儿尽到义务,就必定赡养了岳父母。这个逻辑,相信是能理解的。
 
    2.家庭关系角度
 
    我们拿独生女家庭举例。独生子家庭,同理。
 
    作为岳父母,可以静下心来思考三个问题:
 
    在自己心里,女儿和女婿,到底谁亲?
 
    在女婿心里,女儿、岳父母,到底谁亲?
 
    在女婿心里,岳父母、与他自己的父母,到底谁亲?
 
    答案应该是比较确定的。从父母角度,对女儿,一定比女婿更亲——一个是从小养大的,一个是半道进入家庭的;从女婿角度,其父母,一定会比岳父母更亲——自己父母才是生养自己的人;从女婿角度,对女儿的感情,一定比对岳父母更亲——本来就是冲着女儿才来的。
 
    家庭关系有亲疏远近,不是嘴上说“一家人”就必定是一家人的。
 
    认清这个现实,对于为什么不强制女婿对岳父母赡养的规定,应该能有所理解。
 
    女婿,儿媳妇,没区别。
 
    还有一个话题要说明一下:“女婿不赡养岳父母,那儿媳也不用赡养公婆”。
 
    这个话题很常见,属于一种带着点“斗气”意味的说辞。
 
    按照法律规定,这句话说的没错——儿媳、女婿的法律角色定位是一样的:女婿对岳父母,儿媳对公婆,没什么区别。
 
    那为什么很多人还非要把女婿、儿媳这两个角色区分出来?
 
    第一,很多老年人的固有思维里,养老得靠男的,家里没个男人不行——有儿子的靠儿子;没儿子的,就得靠女婿。
 
    第二,一直以来,儿媳都是一种比较“另类”的存在,婆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特殊”的一种,而且伺候公婆似乎一直都是赋予儿媳的天然“使命”。
 
    儿子指望不上、全靠女儿尽心尽力赡养的家庭有没有?儿子指望不上、儿媳妇却跟亲闺女似的尽心尽力伺候公婆的有没有?一个女婿半个儿的家庭有没有?……
 
    这些情况都在现实中大量存在。
 
    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是男是女、谁是什么角色,而是在于“人”——在于老人、在于子女、在于子女配偶的“人”——多方关系处好了,赡养不是问题。否则,你是岳丈,对女婿看不顺眼、喝五吆六的,试试女婿养不养?你是公婆,对儿媳妇喝五吆六、颐指气使的,试试儿媳妇养不养?
 
    所以,与其去琢磨、争论女婿、儿媳有无赡养义务的问题,不如去好好想想:怎么能让子女们、让儿媳女婿们,真正的对自己做出赡养行为。用法律去解决赡养问题,从来都不是最好的手段,更不是应该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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