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2 16:55: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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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应不应该的问题。当然,更不建议把女儿、把出嫁女儿当成一个“另类”来看待。
 
    “应不应该放弃”是个伪命题——如果应该,其实就意味着必须放弃。但是,谁规定出嫁女儿就必须要放弃父母房产?
 
    对题主问题进行推测,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父母健在。这时候,女儿放不放弃,没有任何意义。房子是父母的,跟女儿、弟弟没有关系。对于一项跟自己没有关系的财产,放弃什么?
 
    第二种情况,父母过世。这时候,放弃的是房子的继承权。但是,放不放弃是自愿行为,不存在出嫁女儿就必须得放弃、就必须得都给儿子的说法。
 
    属于习俗么?历来不都是传儿不传女么?自古不就有“出嫁女儿等于泼出去的水”么?
 
    时至今日,如果还把着这种传统观念不放,只能说:
 
    生女儿的,对女儿最负责的态度,就是让女儿一辈子别出嫁。何必不作女儿、跑别人家当儿媳?
 
    父母果然是最无私的人,免费给别人家养育一个儿媳妇,替别人家、替社会解决了“光棍”问题。
 
    对自己负责的唯一做法,就是千万要供奉好儿子,免得老无所依。
 
    试想,哪一样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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