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3 18:28: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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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陈露曝出的料,从法律角度来看,霍尊有没有违反法律的行为?

    本来就是一件普通的小情侣分手事件,因为当事一方身处娱乐圈,影响和关注被无限放大了。

    先大致说一下整个事件的过程吧:
 
    陈露是霍尊的女友,据说已经隐蔽恋爱9年,2017年的时候两人曾被娱记拍下在一起的画面,本来陈露想趁此公开恋情,但霍尊出于一些原因未公开,两人继续保持地下恋情。
 
    2021年8月8日,陈露晒出了与霍尊的合影,意思是想等待霍尊的回应,以此公开恋情。
 
    但9年的恋爱也没等来霍尊的回应,想必那几天陈露的心情糟糕透顶了吧,没名没份对于一个女生来说确实是难以接受的。
 
    两天后,彻底翻脸了,陈露发文说与多个女性同时交往,且男生执意分手,答应赔偿一笔分手费。
 
    11日这天,霍尊写了一封亲笔信作出了回应,大体意思是:“分手吧”、“希望我们都幸福”。从字里行间来看,霍尊心态平和,并未对陈露表现出一丝的不满,也没有攻击性,像极了“和平分手”。
 
    事情到这还远未结束,后来陈露又爆出了霍尊与他人的聊天记录(真假未知),爆料其约Pao、与多名女性同时交往等各种私生活混乱的情况;而且同时还爆料了签署分手协议期间、协商分手费期间,男生律师和友人有“不友善”的行为。
 
    那么霍尊在此次事件中有无违法行为呢?
 
    其一,不触犯婚姻法,最多是违反道德;
 
    两人在这场拉锯战中都用到了“分手”这一词语,可见两人并未领结婚证,这一要素很重要。
 
    陈露爆料霍尊私生活上有问题,即便是真的,那么也仅仅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有违公序良俗罢了,不触犯婚姻法。
 
    其二,陈露自称受到“送去坐牢”的威胁;
 
    在签署分手协议、协商分手费期间,男方的朋友威胁要送陈露“去坐牢”,协商结束后,陈露主动去派出所报了案。
 
    报案的出发点无非有两个,一是赔偿金是分手协议所写的“分手赔偿金”,并非是“敲诈勒索”所得;二是怕人身安全出现意外,毕竟受到了他人的“威胁”。
 
    “威胁”陈露的不是霍尊,而是他的朋友,至于霍是不是背后的指使人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言语来威胁恐吓对方的行为可以处以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从双方的拉锯战和披露的信息来看,霍尊牵扯到法律层面的责任差不多也就这么多,而且仅仅是“涉嫌”,我们也不能听女方的一面之词,毕竟女方处在气头上,情绪激动感情用事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再说陈露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她在网上公开了霍尊“约Pao、与多名女性交往”的聊天记录,从截图来看,这些聊天记录是霍尊与他人的聊天记录,而非是与陈露的聊天记录。
 
    这些聊天记录的真伪我们不得而知,如果是真的,霍尊最多算是有违道德,而陈露承担的责任则会更大一些,她这种行为属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处以行政拘留,如果给霍尊造成名誉上的重大损失,男方也可以以侵犯隐私权的理由起诉陈露,并附带民事经济赔偿;
 
    如果这些聊天记录是捏造的,那涉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轻则行政拘留,造成重大影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来看,女方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反而比男方更大一些。
 
    本来就是一场普普通通的小情侣分手事件,没有必要过度扩大化了,能协商解决的就和平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也没必要互相谴责对方了,觉得自己有理有据就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必要制造舆论了,本身娱乐圈的真真假假我们身外之人就很难分辨的清楚,何必带节奏呢?也没人会相信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家里的事”还是关起门来自己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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