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1 13:11: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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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增发待遇可以增发多少?应该去哪里办理呢?

    对独生子女父母,增发退休待遇,是国家计划生育的产物,各省的发放标准略有差异。很多退休人员不知道可以增发多少,应该去哪里办理。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独生子女的父母,退休时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国家在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增发方面,只规定了对劳模等特殊群体增发退休待遇的标准,对独生子女父母这一群体,并没有明确增发退休待遇的标准。
 
    下面以重庆市、沈阳市、上海市为例,仅做参考。
 
    (一)重庆市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发放标准
 
    1.根据原《重庆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后可增发5%的退休金或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原重庆市劳动局《关于选择按重府发z1993{10号文件计算基本养老金人员享受优异待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险z1999{10号)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人员,以重府发z1993{10号文件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发3%的基本养老金”。
 
    3.重庆市自1996年1月1日起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此后仍对独生子女父母继续增发退休待遇,不符合国家政策。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原重庆市劳动局关于《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办发z2000{261号)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时以《实施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发3%的基本养老金。”即以国家改革计发办法、我市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点(1996年1月1日)为界,改革前参加工作的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仍增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后参加工作的,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按月加发10元基础养老金。
 
    (二)沈阳市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发放标准
 
    沈阳市的标准为2000元/人,一次性支付给退休人员。
 
    (三)上海市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发放标准
 
    对于有独生子女证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对于在2004年4月15日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一次性发放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10000元。
 
    二、退休以后,如何申领独生子女待遇?
 
    1.结婚证(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
 
    2.未领取退休补助费的个人声明。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单位关停证明。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注意:现在重庆市已经取消“独生子女证明”,取消此证明后,通过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办理。
 
    写在最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国家发给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的一种荣誉的证明。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但是自2016年以后,国家开放二胎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出历史舞台。也就是说,未来享受独生子女退休增发待遇的群体,将逐渐减少,逐步取消独生子女退休增发待遇。
 
    虽然已经开放了3胎,但大部分人迫于生活压力,都选择1胎。对于这部分群体,独生子女退休增发待遇,是否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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