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31 21:01: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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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以灵活就业者交社保的同时可以申领失业金吗?

    公司清算,以灵活就业身份交社保的同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吗?当然是可以的。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在清算之前是为员工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在公司清算后,就意味着员工失去了工作岗位,而这种失业是由于公司破产清算的而导致的,也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
 
    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被注销停止营业等方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是属于给予经济补偿的范畴。所以公司清算以后,如果职工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交社保,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完全应该的。那么在公司清算以后,作为劳动者还有哪些费用可以申请领取呢?
 
    第一笔费用,经济补偿金。公司清算或是破产,停止经营、关闭等,是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范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就是包括了公司破产清算在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这是需要给予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这里所指的工资标准是指员工离职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补贴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的收入在内,实际就是打卡之前的工资,后者叫税前工资。
 
    第二笔费用,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申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二是非本人意愿离职;三是依法办理失业登记,有重新就业的意愿。
 
    按照这三个条件来衡量,如果用人单位在清算时,没有给予劳动者一次性的安置费用,而且缴纳的失业保险一年以上,那么这是符合第一个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清算,虽然用人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但经济补偿不属于安置费用,而且劳动者因此失去工作岗位,这也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的一种形式。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前提下,只要劳动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就可以到失业登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具体能领取多少个月,各地规定是不完全相同的,一般是按月来领取,按照四川省的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至于你们当地是不是这样规定的,需要咨询当地的失业机构,但是缴费年限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越长这是肯定的,每月领取的标准为当地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的标准的70%左右,这个标准也是实行动态调整的,而且每个城市的标准不一样。
 
    除了经济补偿金和申请失业保险金以外,在失业期间医疗保险费用是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住院费用是按照70%的标准进行报销,门诊费用各地规定不同,像四川等地是按照领取失业保金10%标准发给门诊补助金,但在住院期间门诊不出会停发。如果清算失业以后,只要是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以后其家属还要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
 
    综上所述,公司清算以后,职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同时也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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