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9 22:10: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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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过了退休年龄打工不给交社保违法吗?

    农民工过了退休年龄打工不给交社保违法吗?对于过了退休年龄的农民工,一般企业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协议,不会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这是不违法的。但很多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属于农民工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续交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为其续交社保这是违法的。
 
    涉及到劳动者的自身利益的法规,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主要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我国社保的缴纳起始年龄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的缴费年龄是16周岁,也就是只要成年人都可以缴纳社保,属于单位职工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的,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由个人全额缴纳,属于城乡居民的,既可以选择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能同时缴纳,重复缴纳。
 
    按照我国退休的政策,男职工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女干部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但是除了年龄因素以外,还有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如果是属于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规定都是60周岁。
 
    农民工过了退休年龄,比如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了50周岁,如果首次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龄男性不超过50岁,女性不超过40岁,只是由于这样或是那样的原因,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在这种情形下外出打工的,要主动向用人单位出示自己以前的社保缴费凭证,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缴费申请,这种情况是可以续交的,只要在打工地继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通过转移归集到退休地,今后也是可以办理退休的,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实际上违法社保法的,也是属于不合法行为。
 
    但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约人力资源成本,聘用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本身也是为了逃避缴纳社保费用的举措之一,关键要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协议。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已经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或是一直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那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也是合法的。
 
    对于已经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相当于已经办理了退休的人员,而且每人只能缴纳一份社会保险,这种社会保险既包含了职工社会保险,也包含了居民社会保险,这种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愿意缴纳也是无法缴纳的;对于没有参加过社保的人,虽然社保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缴纳社保的年龄限制,但是有退休年龄的限制,按照一般的规律,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也就是社会保险终止办理的年龄,除了已经缴费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以继续缴纳以外,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一般是不允许建立新的缴费账户的。
 
    综上所述,农民工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打工,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保是否违法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如果农民工虽然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本身是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只是缴费年限不足15年,由于不符合社保待遇的领取条件,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是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继续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如果农民工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才外出打工,由于没有缴纳过社保,用人单位以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为由不缴社会保险,这是完全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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