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3 23:00: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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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三方债权问题

1.如果三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如果协商不成是不行的。因为乙方欠甲方的钱,与第三方即公司没有关系,乙方发给甲方的货是公司的货,而不是乙方的货。

二.债权转移中的第三人

1.成立。问: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与债权转移的法律效果有何不同?答:合同具有相对性,在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并不转移,第三人只是受益人,而非合同当事人,第三人并不具有请求权。

2.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非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向债务人提出的履行请求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3.在债权转移的合同中,债权发生转移,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关系,不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请求权。

4.债权转移后,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因此,实践中准确区分向第三人履行还是债权转移对当事人的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当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将债务转到第三方,而第三方有不履行义务,债权人还可以找原债务人吗

看债务转移时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也应当认定债务完全转移,原债务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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