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7 18:00: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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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人做担保后还能贷款吗

1.你的担保金额属于你的或有负债,只要你的信用记录良好且有稳定的家庭收入,当然可以申请贷款,包括住房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或二手房贷款等。2.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二.给人担保了还能贷款吗

1.担保人资格要求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担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可以充当担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3.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担保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担保人的,如无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4.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担保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担保人。

三.给别人担保贷款了还能按揭房贷吗

1.给别人担保贷款只要符合按揭条件是可以按揭房贷的。按揭房贷的条件: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具有有效身份证;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2.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选择房产,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办理按揭贷款申请;签订购房合同。3.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4.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四.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1.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2.拓展资料: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五.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间,我还可以贷款吗

1.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间,担保人还可以贷款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2.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给他人贷款做担保人的,所担保的额度也视同负债。建议持身份证和贷款人的还款计划表到中心贷款部门计算是否能够申请。

六.担保公司贷款以后还能在银行贷款吗

担保公司有发放贷款的业务范畴麽。在一家贷款后也可以向另外一家银行贷款还款能力充足的话

七.担保贷款对自己贷款有影响吗?

1.替别人担保贷款后,对自己申请贷款一定会有影响。替别人担保有几种方式,比如用财产如房产提供担保,或者是个人信用提供担保,都带有连带责任即被担保方一旦无法偿还,或违约,担保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2.故严格意义上而言是绝对有影响的。一旦贷款方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知晓担保人的担保行为,会对担保人的偿债能力产生疑虑。进而影响担保人贷款的额度。如果用房产担保,实际上贷款的基数是房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所担保的金额后的余额,再按照贷款折数综合确定贷款额度。3.所以影响是比较明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4.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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