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0 13:59: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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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贷款可采取自主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第三十四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3.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扩展资料: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4.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5.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6.第三十条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参考资料来源:——《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二.流动资金贷款自主支付

1.自主支付是指贷款资金可以由借款人自行使用,无需经过银行审批,但如果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的话,银行有权随时提前清收。2.与自主支付方式相比,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在贷款发放前增加了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审核环节,从而将贷款资金与贷款用途捆绑在一起。3.这种捆绑将使借款人对贷款资金的自由使用受到限制,从而有效解决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根据新规,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项目融资贷款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 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a、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b、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c、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4.除了例外情形,个人贷款资金也应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进行。采取自主支付的个贷例外情形主要包括: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营性贷款不超50万借款人可自主支付。

三.按照办法规定,借款人自主支付具体含义是什么?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主席:刘明康二○一○年二月十二日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支付管理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3.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4.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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