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1 21:21: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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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在生活中的很多场景中都离不开钱的身影,衣食住行方方面面也都需要用钱去跟对方进行交换,达成交易的目的。也正因如此,缺钱便成为了更加令人头疼的事情,而这也就衍生出了民间借贷的民事行为。

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向别人借了钱来度过眼下的难题,那么日后便需要将曾经欠下的债偿还清楚。但并非所有借贷行为都会受到保护,以下3种不受法律保护的贷款,欠的钱也可以不用还。

第一种:违背真实意图所形成的借贷关系

【案例回顾】

2014年4月的云南昆明,张某以偿还借款等名义,伙同肖某将杨某约至某KTV的包间内,在包间内张某等人对杨某进行了殴打、威胁,使得其陷入恐惧的心理状态。随后,张某等人勒令杨某写下了两张欠款金额分别为7万元和9.5万元的欠条,并要求其事后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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