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4 16:41: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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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1日讯 10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和下调购房首付比例。5月10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德州市委市府惠民助企工作要求,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德州市实际,现将调整的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下调购房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主体价格的20%,最高可贷比例不得超过房屋主体价格的8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主体价格的30%,最高可贷比例不得超过房屋主体价格的70%,不包括储藏室、车库的价值。

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一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40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刘向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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