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6 07:20: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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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硕士毕业,在省会城市上班,经过自己的打拼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这几年因为公司效益下滑,小刘到手的工资也只有六七千元,除去房贷和生活开支就成了“月光族”。小刘是个事业心很强的女人,对感情看得很淡,很多朋友和同事给她介绍男朋友她都果断拒绝了。随着开支的增加,她的收入已经满足不了她的支出,她也想过跳槽换份高工资的工作,但是受大环境的影响其他公司还不如现在的公司。于是,小刘有个想法,找个老公,可以解决单身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一起还房贷,这样自己的压力就会小些,别人都是为了爱情找老公,而她是为了还房贷才找老公,小刘是自作聪明还是有“经济头脑”?

先来看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起还房贷可以减轻经济压力,但在离婚时拿走的不仅有还贷部分的款项,还有房屋增值的部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既然能走到一起也是千年修炼的结果,长久的婚姻需要以感情为基础,不要把婚姻当成交易,要当成一生的事业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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