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0 13:36: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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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37条提高新股发行制度有效性推进全市场注册制

证监会发布37条提高新股发行制度有效性推进全市场注册制

2月18日,证监会对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作出37条答复。其中包括注册制改革、债券市场发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等热点问题,信息量比较大。

提高IPO制度的有效性,推进全市场注册制

根据

证监会自科创板和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以来,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新股定价,强化了市场约束,这也使得机构投资者、承销商等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受到市场约束和市场考验。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跟踪市场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评估完善相关制度规则,进一步提升新股发行制度有效性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做好注册制试点评估和经验总结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大基调。 统筹研究,推进全市场注册制、交易机制等配套制度改革。

在信息披露方面,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引导上市公司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上市公司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二是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按照新《证券法》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原则和定期报告、中期报告事项,进一步突出董事、监事等相关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信息披露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是加快修订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准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研究环境问题、资金占用、违法担保等行政处罚新披露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时总结审核登记经验,结合实践,及时研究完善各项信息披露规则,不断督促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同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对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利益相关方、社会、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贡献。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结合生态环境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进展,研究推动上市公司加强碳排放信息公开。二是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环境信息依法公开制度改革方案》,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信息依法公开管理办法等规定,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档案格式。三是坚持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及时研究优化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退市过程中的对抗、监督等不良行为,严格追究和问责。

关于除名制度,

证监会表示,将把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化方向、统筹规划、统筹推进,将动态评估与实践相结合。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加强退市监管,加快制定相关投资者保护制度,加强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退市、监管执法等全流程和链条的监管和问责。

同时,证监会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发生的对抗监督、维权不当甚至煽动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积极塑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防范债券违约风险在债券市场

方面,证监会表示,扩大中国债券市场开放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促进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熊猫债发行规则,明确境外机构发行债券的主体范围、审核备案要求、会计准则适用、中介机构准入、外汇管理等。在推进债券违约风险

防范化解方面,《债券违约风险》

证监会表示,将密切监控和防范债券违约风险,不断完善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一是加强风险调查、监测和应对。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地区发行人的针对性调查,形成风险防控重点清单,夯实发债主体和中介机构责任,提前掌握发债企业支付安排。

二是完善债券违约市场化处置机制。引入债券违约转移机制和匿名拍卖机制,解决违约债券流通问题。引入债券回购、债券置换等债务管理工具,减轻支付压力。

三是增加债券市场法治供给。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债券纠纷案件审理座谈会纪要》,畅通债券违约法律救济渠道。

四是规范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行为,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逃债和中介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加强债券市场统一执法。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完善债券信用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加强债券信用风险防控合力,稳步化解债券信用风险。

同时,加强对债券市场的监管执法,进一步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完善债券市场基础制度,积极推动司法部门研究出台专项文件,明确打击“逃债”的法律依据。优化债券市场准入管理,夯实发行人、中介机构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协调,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打击金融诈骗、欺诈发行等违法恶性活动

证监会表示,金融诈骗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坚决严肃查处: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的,追究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涉及民事责任的,依法推进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等民事责任调查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意见》,全面贯彻“零容忍”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责,打击金融诈骗、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

同时,证监会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完善证券期货刑事案件立案和起诉标准,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立案和起诉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配合高等法院研究制定办理诈骗发行证券、非法披露、重要信息不披露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进一步明确定罪量刑的相关标准,依法严惩金融诈骗罪。

三大举措引导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专业机构投资者,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中长期基金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一是继续深化资本市场融资改革。完善更具包容性和适应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吸引更多优秀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中长期基金提供更好的投资标的;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制度,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拓宽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渠道。

二是着力提升基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的专业能力,完善股权基金、基金投资顾问等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推进公募基金、各类养老保险基金中长期考核,强化长期绩效导向,提升资产管理机构专业能力;鼓励基金管理人增加权益型基金产品供给,创新产品,有效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理财需求;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投资咨询业务试点,培育壮大专业买家中介队伍,更好地服务居民金融需求。

三是继续扩大中长期资金来源

吸引各类中长期资金积极投资资本市场。持续推动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各类养老金、保险基金、银行理财基金等积极投入资本市场;推动完善全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个人养老投资公基金政策尽快落地;支持证券期货经营人为各类中长期资本市场化投资业务提供专业服务;加强养老金融投资知识的宣传普及,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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