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7 19:59: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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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

1.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不征收增值税。

2.企业无偿借款给员工不征收增值税。

3.企业之间(除集团内单位及企业集团)无偿借款,应视同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

4.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在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生的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1.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外费用,否则,因此而减少其应纳税额或应纳税收入,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2.关联企业之间交易,不具备合理商业目的而是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行为发生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3.税负相同的(比如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相同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税收收入减少,原则上不做纳税调整。

4.企业间非经营活动的拆借资金而发生的损失不能税前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

1.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因此减少本人或者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个人所得税。

2.企业无偿借给个人投资者期限超过一年,在年底又不归还,又不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应视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

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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