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8 20:39: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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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军生 士

经常有人问,个人经营性贷款,全部给企业使用,企业如何做账?开给个人抬头的利息单及发票,企业能否税前列支?个人是否还要交税?

对很多老板来说,个人经营性贷款,实质是公司生产经营的贷款,只不过贷款主体用的是个人,但由此带来税务问题却很麻烦。

因为,税务很多时候是看交易形式的,从形式上来看,这笔资金是银行借给个人,个人再转借给公司的。

那么,对公司来说,按照目前以票控税的思路和企业所得税扣除要求,企业必须要取得利息支出发票,对银行来说,这笔贷款是给个人的,要开发票的话,银行只会开给个人。

那么,问题来了,个人需要去税局代开利息支出发票给公司,由此,个人要承担利息3%的增值税,还有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觉得很冤,说资金都给公司经营用,个人在中间并没有实际所得,也没有增值。

按说,税收是个链条,增值税这块,上游的销项,可以变成下游进项来抵扣;所得方面,取得收入的同时,相应成本是可以扣除的。但很遗憾,这个链条在个人这块断裂了。

对个人出借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税务方面不管这个资金是借来的还是自有的,都是没有成本可以扣除的,只看你的利息收入,交20%个税。虽然个人经营贷款是平进平出,税务也不认。至于增值税方面,目前利息的收入和支出,直接就是断链的(不管公司还是个人),利息支出进项税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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