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9 14:00: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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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财讯

6月17日,河北省廊坊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扎实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其中包括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

廊坊市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力争2022年8月全市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4月下降3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责任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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