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2 13:59: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尚在母亲肚子里的孩子,能否享有民事权利?在普通人的认知里,一直存在一些争议。最近,江西省萍乡市芦溪人民法院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萍乡市芦溪县村民彭某去年在外务工时,不慎从高处坠亡,获得195万元的工伤死亡赔偿款。死者彭某的父母担心儿子离世后,儿媳不会把腹中的孩子生下来,因此认为赔偿金不能分出一份给这个未出生的“遗腹子”。儿媳坚决反对,婆媳争议不断,死者彭某的父母将儿媳告上了法庭。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