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9 02:42: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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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终于迎来了《基本法》。

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它将于8月1日生效。

业内人士认为,《期货及衍生品法》的出台有效填补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空白。资本市场法制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成,这是期货市场建设的里程碑,将为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开辟未来。新章节。

衍生品交易首次受到监管

《期货及衍生品法》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首次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物产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告诉澎湃新闻,加强衍生品交易监管,可以进一步规范我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运作,明确资质许可,强调特许经营。全行业也必须本着不断完善制度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准入原则和监管标准开展业务,规避金融和社会风险。

“我国衍生品市场近年来的发展实践表明,加强对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管,抓住了应对衍生品交易风险特别是场外交易风险的关键。”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干告诉澎湃新闻,从国家立法的角度提供相关法律保障,可以更好地规范衍生品市场和交易,保护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南华期货董事长、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罗旭峰告诉澎湃新闻,《期货及衍生品法》从法律意义上明确了期货交易的合法性和重要性,明确了规范期货市场和运作的法律。机构。该法律地位为投资者今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相关业务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今后司法机关审理期货相关案件明确了法律依据。

明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法》将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作为重中之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臧铁伟近日介绍,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明确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期货及衍生品法》规定了较为完善的期货交易相关制度,如持仓限额、套期保值、交易者实际控制关系报告、保证金制度、当日无债务结算等;监管机构系统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期货市场监测监控体系,严厉打击违法交易行为。

罗旭峰认为,《期货及衍生品法》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底线是不存在系统性风险。通过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当日无负债制度、中央对手方制度、期货市场监控制度、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机制等,建立了全流程、多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期货及衍生品法》既是市场促进法,也是风险防控法,为防范系统性风险、保障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方正中期期货研究院院长王军对澎湃新闻表示,《期货及衍生品法》作为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的基本法,符合当前市场发展要求,对指导和引导具有重要作用。期货业的发展。有助于期货业更加深入、规范地开展创新业务,有利于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保障金融安全,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

为形成中国声音创造有利条件

我国是世界大宗商品需求大国,但在大宗商品方面的国际话语权相对较弱。

王军认为期货交易制度是为了防范什么,《期货及衍生品法》为我国期货市场逐步扩大开放、建立国际定价中心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韩干看来,《期货及衍生品法》的出台是我国期货及衍生品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形成良好的市场生态,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帮助实体企业有效管理市场风险,稳定生产经营预期和收益,提高实体经济的稳定性,增强我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国际投资者和国际企业合力,形成中国大宗商品价格,保障我国经济安全、能源安全和金融安全。

罗旭峰指出,我国之所以在大宗商品国际定价权上话语权较弱,与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程度不高、期货市场国际竞争力不强有很大关系。《期货及衍生品法》专设一章规范跨境交易和监管,为期货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创造中国价格、形成中国声音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三十年的立法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已具有相当规模。

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期货市场保证金规模达1.29万亿元期货交易制度是为了防范什么,同比增长33.85%,环比增长2.53%。今年一季度,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15.33亿手,累计成交额128.61万亿元。2021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将连续11年保持世界第一。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共有期货品种70个,期权品种24个。

《期货及衍生品法》的颁布也走过了近30年。1990年代以来,期货法先后被列入第八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历时近30年。

十三届全国人大期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期货法草案多次修改,并于2021年4月和2021年10月进行了一读和二读。

2021年4月26日,期货法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步审议。2021年10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二审,法名变更为《期货及衍生品法》。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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