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7 22:57: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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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债罪是什么?

1、什么是非法收债罪?

非法收债罪主要是指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收债。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第293条之1:有下列情形之一,收取高利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3) 恐吓、跟踪或骚扰他人。

2、非法索要债务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当事人在索要非法债务时,如果采用暴力、威胁、胁迫等手段,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或者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哪些借钱行为违法,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74条“刑法”规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哪些借钱行为违法,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地区现状和社会治安情况,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经检察院核准。

勒索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50%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

(一)因敲诈勒索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因敲诈勒索罪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进行敲诈勒索的;

(四)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记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确实遇到了一些纠纷,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完成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当然,一些违法债务也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完成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如果属于非法收债,则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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