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9 16:35: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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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新闻:“偷偷刷流量”合同无效 应没收违法所得

【案例】许某向常某提出通过微信“偷偷刷流量”的服务。经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单价为每千独立访客0.9元,按周结算;结算以许某指定的第三方后台统计为准。在常某提供线上“暗刷”服务5天后,徐某通过微信转账给常某结算229元服务费。随后,双方将单价调整为每千独立访客1.1元。一段时间后,常某催促徐某结清货款,徐某推诿,徐某想单方面改变条款和结算依据,只同意支付16293元。常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赔偿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暗刷流量”的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市场竞争者和广大不特定网络用户的利益,最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常某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决定没收常某、徐某违法所得16130元、30743元。

【声明】流量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财富。一个网络产品的真实流量能够反映出它的受欢迎程度和质量,流量成为网络用户选择网络产品的一个因素。目前,有人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暗刷流量”服务纯获利合同小孩有效吗,属于违法行为。本案系因“偷刷流量”合同引发的纠纷。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法院裁定纯获利合同小孩有效吗,以“偷偷刷流量”为目的订立的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无效;法律不能保护这种违法行为的利益,双方不应因此,法院应当没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取得的利润。

《人民日报》(2022年6月16日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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