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0 00:53: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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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请实施细则发布

阅读特约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6月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吴德群)《深圳市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请实施细则》昨日正式发布。 ,补贴分为三类,根据情况,可以获得5000元至20000元的补贴。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深圳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促进消费持续回暖若干措施》(《深圳消费30条》),促进新能源消费我市汽车市场,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 本实施细则专门针对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新能源汽车制定。

补贴种类及标准如下: 第一类补贴。 对使用以常规方式申请的新能源汽车增量或更新指标新车登记的车辆,统一给予机动车销售含税价格(以下简称“车价”)10万元至20万元的补贴。元/辆。 ; 20万元以上的补贴每辆车1万元。 深汕特别合作区居民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纯电动汽车或混合动力汽车增量配额,仅限于在深圳市行政区(新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登记。 补贴也一样。

第二类补贴。 通过市交通局专项抽签活动获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仅用于新车登记; 如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车登记,限在深圳行政区(新区)购车10元及以上车辆价值10000元及以上。 其中,车价在10万元-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车; 20万元以上补贴2万元/车。

第三类补贴。 放宽申请条件获得的混合动力汽车增量指标限于申请“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及以前第五批)”,以及整车动力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轿车”新车登记。对搭载开源鸿蒙系统及其商用版的车型给予补贴,标准为与第一类补贴相同。

记者注意到,补贴期限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拿到新能源购车指标的有效期拿到新能源购车指标的有效期,各项补贴总额受预算限制,先到先得。 财政补贴资金用完的,终止时间另行公告。

申请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享受补贴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在深圳市行政管理区(新区)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持有粤B牌照的个人消费者,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请补贴的车辆须满足以下条件: 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的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 传统汽车经销企业(简称经销商)购进的新车,以及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种类》规定的机动车规格和条款分类的小型、微型客车; 购车合同签订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发票日期均在补贴期内,发票日期在购车合同签订日期和购车保证金凭证日期之后.

补贴是在线提交的。 2022年7月1日起,申请人可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平台登录“深圳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请系统”,在线填写表格,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深圳汽车个人指数证明、新购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购车押金凭证(POS收据、银行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等),现金支付购车押金或手写收据存款凭证(如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内)、购车合同、新购车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居民)台湾地区,外籍人士需在深圳相关银行开户),持有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公证件护照和其他材料的翻译。

据悉,申请人申请补贴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补贴期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 同时,实施细则不影响各省、市、区其他消费补贴政策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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