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1 08:18: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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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6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时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各高层持股数及所占比例最新,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

1、现场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周一)14:00召开;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汇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苏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9,884,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评审

根据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进行: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公司与SEB SA 2013年度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

SEB INTERNATIONALE SAS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弃权股份总数为452,832,233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7,052,4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股反对; 0 股弃权。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等均符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股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别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6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权登记完成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于2013年12月30日(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为涉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13年12月16日;

2.首次资助对象及资助数额;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0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2、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4年1月3日。

三、限售股解锁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作担保或偿还债务。

锁定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

自解锁之日起,若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未来48个月内分4期解锁。 各阶段解锁进度及解锁数量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比例为达到设定的最高业绩考核目标的解锁比例,实际解锁比例将根据实际实现的业绩指标进行调整。 按当年业绩指标部分解锁的,当业绩缺口补齐后,当年解锁的部分可在有效期内的下一年度解锁。

激励计划有效期届满后,公司将以0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激励对象但公司尚未解锁的股份。

四、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告一致的说明

鉴于近期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时,公司股票回购多余股份205股。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售股数量的议案》。 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计划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580万股调整为572.0205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数量由114人减少至11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62万股调整为55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万股增加至180205股。

五、股本结构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特别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6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江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 董江先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受理其辞职申请。 董江先生辞职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各高层持股数及所占比例最新,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董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 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他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特别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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