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2 16:20: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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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的特别公告

杭州储灵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将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2011年7月25日(T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1、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作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了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虚假的失实陈述。

2、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较高。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发行人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在制??度和规则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如对这些差异了解不充分,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3、有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中国证监会指定五个网站()2011年7月15日(T-6)披露的内容。 ; 中国证券网初灵信息大众证券报,网址; 中国证券网,网址; 证券时报网,网址;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和发行公司网站()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种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做出审慎的投资决策。 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 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初步询价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根据真实申购意向进行报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配售标的报价。 发行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发行人自身内在价值、未来成长潜力以及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协商确定。 本次定价具体分析详见于2017年11月28日刊登的《杭州储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中的“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第一部分。同一天。 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均视为已接受本次发行价格。 如投资者不认同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认购。

5、本次发行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所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不保证股票上市后不跌破发行价。

6、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股份及网下配售股份有限售条件。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是相关股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公司治理的需要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作出的自愿承诺。

7、本次发行申购,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申请,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违反上述规定的认购无效。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2.5亿元,发行人净资产将大幅增加。 若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的盈利能力不能同步增长,发行人将获得净资产收益率等,对盈利指标产生负面影响,也将对发行人的基金管理运作和内部控制构成严峻挑战。 此外初灵信息大众证券报,关于该部分资金的用途,发行人仅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初步披露,发行人也将通过相应的决策程序确定该部分资金的用途。 如果使用不当,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9、本次发行完成后,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未获得批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不上市,发行人将按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

10、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投资者应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希望认可发行人投资价值、希望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认购; 怀疑发行人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认购。

11、本次风险专项公告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 提醒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所蕴含的各种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自主作出决策。 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发行人:杭州储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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